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04      来源:共产党员网      浏览量:4122人次

根据省林业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省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扎实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矩意识、勤政廉政意识,为推进绿满荆楚行动、湖北林业改革发展和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宣教月”动员部署会。学校组织召开“宣教月”动员大会,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二)打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开展新进入人员廉政教育活动。组织新进入人员以学习《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党性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牵头部门:监察室)

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审计检查(牵头部门:计划财务处)和“三比”活动(牵头部门:人事处),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明责守纪。

开展家风建设,推进家庭助廉活动。围绕习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妇委会要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廉洁文明家庭”倡议书、签订家属助廉承诺书(牵头部门:校妇委会)。各支部书记要积极主动与所属人员家庭成员进行沟通,督促家属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政的贤内助。(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三)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党课,开展新老党员集中重温宣誓,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每周半天时间,以支部学习为主要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汇编》,真正使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四)组织《准则》、《条例》知识竞赛。5月上旬,全员参与,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开展《准则》、《条例》知识考试;5月下旬或6月初,校领导带头参与,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初赛和6月底的决赛。(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撰写反腐倡廉教育体会,不断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牢记使命,做到警钟长鸣。(牵头部门:监察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宣教月”的有关活动,明确重点,落实分工,精心组织。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各部门、单位要紧密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宣传教育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宣教月”活动与当前主要工作相结合,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