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      来源:纪委监察室      浏览量:2922人次

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弘扬优良传统,摒弃陈规陋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请各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1. 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严禁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或用公款购买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3.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旅游、宴请、住宿和赠送的款物等;

  4. 严禁利用空白公函违规公务,违规公款吃喝等;

  5.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

  6.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7.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 严禁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监督举报邮箱: jjjcjbsx@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3886040311

     

    中共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