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3 来源: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12800人次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
2021年4月2日(星期五)至2021年4月4日(星期日)放假,共休3天,2021年4月5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