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计划财务处 浏览量:4209人次
计划财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其执行情况。
2.计划、组织、领导财务处工作,有效控制财务工作依法、依规实施。
3.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督促、落实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全处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
4.组织编制本院的年度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预算。
5.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财务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提高经济效益。
6.负责处理本院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关系,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各项工作。
7.审核各类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检查会计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8.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9.组织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对学院实施的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检查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一)工作职责(日常业务管理)
1.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渠道和标准,加强财务监督,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把好财务收支关。
2.组织年度预算的编制、上报,决算及其他各类报表的审核、上报工作。
3.管理、指导、协调学院会计核算、审核、出纳、收费、资产核对等各项日常会计业务工作。
4.负责审核学院日常经费的借款及报销工作。
5.负责国库经费计划的申报及国库资金的支付审核工作。
6.参与制定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执行。
7.负责院系二级管理经费的核算及调整工作。
8.负责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二)工作职责(综合管理)
1.负责本处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组织本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负责办理学院筹资、还款以及贷款和到期转贷的相关业务。
3.负责组织项目文本的编制、审核、申报及争取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学院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学院国有资产采购、报废、报损的审核与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等工作。
5.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组织各种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6.负责产业办、崇阳实验林场等直属机构的财务管理、分析工作,为有关部门及院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7.负责各项收费标准的报批,并定期对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8.负责本处室各岗位的检查指导与考核工作。
9.负责本部门网页的建设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一)工作职责(主管会计)
1.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2.负责事业账、基建账、后勤服务中心、崇阳实验林场、产业办等账目的编制、核算工作,并按规定结账、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3.认真进行往来结算,定期清理各类往来款项,控制往来款项的数量,以防发生呆账。
4.负责会计档案整理工作,及时装订及妥善保管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并按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5.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配合财政、税务、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工作。
7.负责学院资产的购置申请、卡片登记、明细账登记,产权登记,资产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
8.负责资产管理系统的填报、汇总工作。
9.负责配合后勤管理处进行年末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10.负责系部经费的核算,登记。
11.协助后勤管理处做好物质的采购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二)工作职责(记账会计)
1.负责各类学杂费的登记、造册、核算、查询等。
2.负责票据管理,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购领、核销票据。
3.按照人事、财政等部门规定和要求及时编报工资表和发放教职工工资,及时办理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等发放手续。
4.负责各类税款的申报工作。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三)工作职责(出纳员)
1.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学院事业账户、后勤服务中心、崇阳实验林场账户内外部各项经费的收支业务(含POS操作系统),保证收付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付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以“白条”充库,不得挪用公款,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账、款的检查。
3.负责财政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及非税收入按期上缴工作。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账,现金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和对账单调节表相符。
5.负责核对国库经费使用情况,保证国库对账单余额与账面数据一致。
6.所有款项的收付,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都要及时进行财务处理程序,及时传递。
7.年度结束将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账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主管会计整理立卷归档。
8.妥善保管好财务印章,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银行账户。
9.负责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等代扣代缴业务,并做好台账登记。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