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8 来源:科技与合作处 浏览量:372人次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开展科研项目储备,根据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鼓励创新。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二)关注交叉。鼓励利用跨部门、跨学科尤其是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联合研究。
(三)侧重应用。以社会、产业需求为导向,提出和解决社会发展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优先支持有较强应用背景的课题。
(四)突出成果。课题既要有意义,又要量力而行。要有明确的、可以计量与评价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资助
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及一般两类,根据项目类别给予不同资助额度,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建设期均为2年,重点项目在经审批后可申请延期一年(研究经费不增加),一般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获批立项的省部级项目自动纳入校级重点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本年度校级项目面向全校教职工。
(二)申报者建议在珍贵乡土树种应用、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病虫害防治、两山论转换路径、森林经营、生态修复与保护、双碳目标、园林植物应用、智慧林业、木材加工、森林旅游资源开发、林草装备开发应用等范围选择研究方向,自拟题目。鼓励以研究团队形式进行申报。
(三)“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立项评审主要依据,所填“成果形式及数量”要明确。
(四)作为项目主持人和团队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项目成员数量不超过4人(不包含主持人)。有校级科研项目在研项目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五)获准立项的项目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若课题负责人离职,项目自动撤项。
(六)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发现项目即刻撤销,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立项程序
(一)学校发布立项申报通知;
(二)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报所属学院。
(三)学院组织遴选、推荐。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及推荐材料。
(四)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确认。
五、结题条件
本年度项目以培育纵向、横向课题为目的,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结题验收结果分“同意结题”、“暂缓结题”及“不予结题”三类:验收结果为“同意结题”的项目,发放结题证书;验收结果为“暂缓结题”的项目,可在1年内再次申请项目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发结题证书;验收仍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延期,按“不予结题”项目处理;验收结果为“不予结题”的项目,该项目终止,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申请校级科研项目及上级各类科研项目,如存在经费使用不合规情形的按照学校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一)校级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结题包括但不限于:研结题报告一份,发表本课题研究领域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二)校级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结题包括但不限于:结题报告一份,发表本课题研究领域论文一篇。
六、注意事项
对于以发表学术论文结项的课题,期刊发表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
1.付费即可发表,对论文质量要求低的期刊;
2.同一种期刊存在版本众多的情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3.非核心期刊存在多版次的情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
4.多学科、多层次混合刊物,超量论文集成刊物;
5.被管理部门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低劣刊物;
6.期刊网上收录不稳定期刊;
7.论文本身存在学术不端,被期刊除名;
8.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3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科技与合作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及汇总表)发至邮箱。
(二)电子版命名方式:以院部为单位,文件命名形式“二级学院+重点(或一般)研究项目”命名,文件夹内申请书以“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方式命名。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毛燕
电 话:027-59109618 电子邮箱:307555802@qq.com
科技与合作处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