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8 来源:共产党员网 浏览量:5318人次
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切实把建党管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省委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鄂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贯穿了中央和省委对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新举措,体现了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务实抓党建的新成果。为抓好学习贯彻,现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省直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文件出台的时代背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意见》纳入中心组学习、党校课程、支部学习中,通过专题培训、理论辅导、开办专栏、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今年,省直机关工委将分层举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培训班,对《意见》进行专题轮训。省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和辅导,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大对支部书记培训力度,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全员学习,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对《意见》的理解,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并做好阐释解读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意见》的知晓率,切实掀起学习热潮。
二、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省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突出思想建党和理论武装、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机关党建“铁军”等重点内容,研究措施,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要结合部门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细则。要结合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机关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调查研究,把联系点办成贯彻落实《意见》、解决问题的示范点。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把贯彻落实《意见》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结合起来,与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结合起来,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考评力度,确保《意见》的有效落实
省直各单位要对照《意见》规定,找准定位、查找不足、补齐短板,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意见》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年终目标责任制检查、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省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下半年,省委督查室、省直机关工委将联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将督查情况向省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有力保障
省直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为《意见》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各单位机关党委要积极协助好党组(党委),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谋划统筹和推动落实工作;机关党支部要抓好具体的执行和落实工作,确保《意见》各项要求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要建立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省直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于4月30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
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