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来源:高教研究所      浏览量:208人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6)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附件1),提交至各二级学院(部)。

2.单位审核: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各二级学院(部)限推荐1人。

3.学校推荐: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复审后,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推荐材料:《审批表》《汇总表》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均需报送至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其中纸质材料《审批表》2份,《汇总表》1份。

2.请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琳     电话:59728525

 

教务处(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审批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