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4 来源:纪委监察室 浏览量:1594人次
各部门、单位:
现将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落实。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四风”问题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部门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7-59728545 13886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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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中共湖北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律检查组
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厅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进一步严明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正风肃纪,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狠刹“四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重申和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三是严禁使用公款或者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全厅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拧紧“螺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牢纪律底线,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营造廉洁过清明的良好氛围。
驻厅纪检组将重点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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