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1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1573人次
1.各二级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每周四下午卫生大扫除的督促检查和通报;二是做好各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层级管理,开展日常交叉查寝工作,并将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切实发挥学生自主管理体系的作用;四是继续做好辅导员晚间值班和驻寝工作。
2.各二级学院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与月考核。各二级学院加强对辅导员早操值班、查课、下寝等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监督辅导员认真填写《工作手册》,每月进行检查。根据工作情况做好辅导员月考核工作,从本学期开始辅导员月考核直接在学工管理系统上进行,不再上交纸质版,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辅导员月考核完成,限时没有完成的系统将自动记为不合格。
3.各种类型的晚间值班。校领导、院中层干部、辅导员、学生自主管理组织都要履行值班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检查。
4.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奖励绩效及辅导员驻寝费、租房费和通讯费的发放工作。
5.3月份学生活动。学雷锋日、女生节、植树节,各院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活动。植树节活动定于3月9日下午开展,由园林与建工学院承办。女生节活动由校、院学生会女生部联合开展。
6.3月定为“绿色环保、情系生态”,各班围绕这一主题开展班级活动。
7.各班召开关于网贷、交通安全、溺水、校园暴力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班会。各学院要将班会安排表,召开班会检查情况及学生学习心得体会上交至学工处。
8.完成春季学期助学金发放工作,对学生银行卡号再次进行核对。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服兵役学费补偿,勤工助学学生3月份薪酬发放。
9.分学院对全体辅导员就资助、医保、兵役补偿等政策进行培训。
10.针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学生可申请定额资助,资助额度为每年2000—4000元。各学院要严格审查,主要目的是资助特别贫困的学生,不可与国家奖助学金重复获得,特别特殊的情况除外。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按时将材料上报至学工处。
11.全面启用学工管理系统。要求辅导员要将日常管理数据上网,届时将检查通报;二级学院要积极运用系统,对运用当中存在的问题可集中反馈到学工处。
12.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会议--应急资助项目申请:廖景德,园林与建工学院园林技术专业学生,患抑郁症,住院费用总计53751.7元,因学生本身无法与外界沟通,医保费用没有及时补缴,另该其就医的上海医院无法提供病案首页,导致费用无法报销。高昂的治疗费用导致家庭困难,申请2.7万经济援助。
13.配合做好单独招生校内接待及志愿服务工作。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