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工动态 > 2017年4月学生工作要点
2017年4月学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3-30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1486人次

1.继续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寝室安全排查,建立校、院、班通报整改制度,对违纪学生要加大处分力度。做好晚间值班和辅导员驻寝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

2.开展四月份班级团日主题活动“守纪勤学、文明向善”。

3.完成第五届“矛盾杯”辩论赛初赛、复赛和决赛。由校院自管会承办。

4.组织第九届社团文化艺术节,开展社团相关展示活动并邀请其他高校社团前来交流。

5.做好五四表彰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根据评选通知文件开展评选工作,于4月18日(周二)中午12时前将所有评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给校团委。

6.做好“五四”表彰暨十佳歌手比赛活动。十佳歌手比赛由艺术设计学院承办。

7.结合“5.25”心理健康宣传,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由校院心理健康部承办。

    8.做好绿荫基金定额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于4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做好4月份勤工助学薪酬发放工作 。

9.请各院将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并督促辅导员将日常管理数据录入系统,方便统计管理。

10.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4月底启动换届工作,各学院提交主席和各部部长名单至校团委。

11.会同各学院和部门,拟定学校《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12.做好“清明节”、“五一”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的交通安全,人、财、物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假期间值班,值班表发学工处和保卫处备案。放假前了解学生去向,做好登记,备查。各学院于清明收假后4月4日晚)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并报学工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