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学生工作处 浏览量:1325人次
各二级学院:
近几年来,我国多所学校均有结核病疫情发生,尤其是今年三月,湖南一所高中发生聚集性结核病疫情,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危害了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防止结核病疫情在学校发生、传播和蔓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结核病防控的基本知识。
二、加强学生引导
引导学生按时作息,规律生活。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寝室熄灯后应立即睡觉休息;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每天早操,早锻炼,增强免疫力;提倡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不到校外无证,无卫生保障的摊点就餐;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学生定期打扫宿舍,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寝室内要定期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三、做好登记排查工作
辅导员要加强学生管理,充分调动班干部(含寝室长)工作积极性,重点关注请假、缺课、晚上违纪外出和夜不归宿的学生,了解学生动向,关心学生健康,做好登记排查工作。
四、重视学生体检
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生、毕业生体检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检,特别要做好胸部x光线照射检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五、做好肺结核应急措施
肺结核应急措施流程如下:
1.对患有发热、无力、长期咳嗽的同学,辅导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报告。
2.学生资助中心安排校医务室进行初步检查、甄别、筛查,将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往专科医院进行确诊治疗,并向领导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必要时,学生资助中心安排医务室对高度疑似区域进行化学和物理消毒,切实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采取有效地措施,齐心协力做好肺结核防控工作。
附件1: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1日
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肺结核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感染。
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六、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七、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八、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