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东宝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艺术设计学院      浏览量:1322人次

1.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离校2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就业生活补贴

2022年1月13日起在东宝工业园享受安家计划的工业企业就业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首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一次性给予3600元/人的生活补助;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按3000元/年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补贴期限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1万元、第三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4.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不含本人)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5.场地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初创组织带动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7.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东宝区自主创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财政部门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9.创业项目资金扶持

毕业5年内的返乡大学生以及在校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符合条件,按规定可给予5-5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10.SYB创业培训

鼓励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大学生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6课时。

 

11.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专科生(含技师学院技师班与高级工班毕业生),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荆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27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参照荆政办发[2022]40号文件执行。

 

12.鼓励大学生在荆实习实训

支持大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分别按照1500元/人·月、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在荆高校、外地高校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最多发放3个月。

实习期少于 15 个工作日的不发放补贴,实习期 15 个工作日以上1个月以内的按日计发补贴。

 

13.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见习基地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3-6个月,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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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岗位信息表.xlsx